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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青春紅綠燈特刊】家長疏忽釀慘劇,誰擔責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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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7-13 15:56:18 出處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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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【基本案情】某日,在一小區內由于家長的疏忽導致自己年僅2歲的女兒瑤瑤被正在小區內行駛的貨車撞倒 ,最終因顱腦損傷搶救無效死亡,事后,被告人小柯也與被害人瑤瑤的家屬達成了賠償協議,由小柯賠償被害人家屬共計55萬元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小柯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緩刑2年。
    【律師寄語】據當地法院統計,3年間在該法院受理的兒童傷害類案件中,案發時因家長放松監管引發的案件就占到了總數的62%,而受害兒童近七成都是學齡前兒童。
    看到這樣一組數據,我們不得不反思,幼小的孩子出現危險時,我們的家長在干什么?怎樣做才能使孩子遠離危險、不被傷害?法院通過分析歷年審理的兒童傷害類案件,發現很多悲劇的發生都是在熟悉的環境中,很多家長正因為孩子所處的環境熟悉,所以就放松監管,無意中放任了種種悲劇的發生。
    涉及兒童的交通事故,多發生在居住地點附近。兒童因對環境相對熟悉,往往膽子較大,在沒有家長帶領或者家長即在附近的情況下,即可自行前往日常游戲的地點,而孩子的監護人也認為這些地方相對熟悉、環境比較安全就放松監管。但實際上,由于這些道路不禁止機動車通行,很容易造成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。在此也提醒監護人要履行監護職責,外出時一定要照顧好自己的小孩,不要讓其單獨行動,避免不必要的事故發生。
     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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